➤➤天津电子居住证怎么办理?
答:电子居住证无需再次办理。来津公民成功申领居住证后,可登录“天津公安”手机应用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
电子居住证效力
(相关资料图)
居住证持有人同时具有纸质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与纸质居住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政策咨询电话:23943513
窗口受理单位: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居住登记受理条件:外省市户籍人员 (港澳台地区居民除外)拟在津居住7日以上
居住证受理条件:公民在津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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