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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市初中应届毕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符合异地中考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还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具体条件为:
截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8月31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2023年异地中考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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