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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才公寓以家庭为单位,由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每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不以营利为目的,租住人应合理使用人才公寓,按时缴纳租金等费用,不得转租、转借、闲置,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租住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总体原则
1、人才公寓是指经镜湖宜居公司统筹规划,专门提供给各类人才居住的短期过渡性周转公寓。
2、人才公寓按照“资源统筹”的原则进行契约租赁管理,具体采用“限定对象、限定价格、限制租期”和“排序轮候、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办法实施。
4、人才公寓选址应做到交通便捷,并同步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人才公寓内部配备必要的水电设施、家具家电,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并能提供相应的物业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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