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资料图)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文件精神,现就本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本镇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南翔镇从2020年起对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以上除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南翔镇从2024年起对本镇入学需求突出的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由南翔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除嘉定区)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南翔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家长须提供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南翔镇申请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家长须持有南翔镇范围内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南翔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
(二)入学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4月13日—4月28日。
2.登记方式
在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由各幼儿园负责对接家长进行信息登记,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给幼儿园,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未入园以及在外省市就读幼儿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第一种方式是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可以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通过扫二维码(附件5)下载),并将户籍证明(户籍扉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儿童页)、房地产权证(产证扉页、产权人页、房产用途页)、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到南翔镇古猗园路737号B楼招生登记处现场完成信息登记。
第二种方式是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可以将上述相关佐证材料拍照并打包后,发至南翔镇教委招生邮箱(网易邮箱:nxzjw2023@vip.163.com)。家长获得“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告知短信。《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三)公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一网通办”(zwdt.sh.gov.cn)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详见各民办学校网站。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本镇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各小学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教委、各小学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录取顺序及统筹办法
1.本市户籍儿童
按照本镇公示的招生区域,首先录取本镇户籍儿童,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本镇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统筹儿童入学,统筹顺序如下:
1)本市户籍儿童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权证;
2)本镇公共户籍(含挂靠户籍)的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备案合同通知书;
3)本市外区户籍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2.非本市户籍儿童,优先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权证的儿童,再统筹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的儿童;港澳台及外籍儿童,优先安排在本镇持有房地产权证的儿童。
3.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本镇无房地产权证且父母居住证积分未达标,依照父母在本镇办理的居住证、在本市缴纳社保记录、在本镇房屋租赁时间等材料进行综合打分,并要求家长确认签字(见附件4),再依次排序进行统筹入学。
4.如同一所学校招生名额无法满足同等条件的儿童入学时,按照儿童落户南翔镇的时间或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或房屋租赁时间先后排序,优先录取办理日期较早家庭的儿童。
5.如家长不选择报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进行统筹入学。
(六)录取工作
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发放工作(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家长)。
各小学一律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本镇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南翔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南翔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非本镇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到南翔镇就读,须持有在南翔镇办理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与南翔镇区域内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
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南翔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南翔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目前在本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
6.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于4月24日前,家长扫二维码(见附件6),获取《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进行填写,完成后将此表与户籍证明、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材料拍照后打包发到嘉定区教育局邮箱:jdxsc2023@163.com,审核通过后,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家长也可以带相关材料到嘉行公路601号嘉定区教育局基教科现场审核登记。
(二)信息核对
4月13日-4月24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在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24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的截止日。
(三)分配原则
本镇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即学籍对口)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1.南翔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南翔中学。
2.苏民学校小学部(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苏民学校中学部。
3.上大附属嘉定留云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上大附属嘉定留云中学。
4.古猗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上大附属嘉定留云中学(古猗校区)。
5.上师大附属嘉定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上师大附属嘉定中学。
6.民办天宇小学和桃苑小学符合小升初条件且愿意在本镇就读的学生,视本镇各学校招生余额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非本镇公办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经嘉定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由南翔镇教委视各学校招生余额统筹安排。
(四)报名复验
5月20日各初中学校对新生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第一批验证。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还须提供《回执》证明。
非本市户籍学生验证时,家长还须提供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等。
8月15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录取通知发放(书面或电话通知)。
各初中学校一律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各初中学校应告知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镇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四、“校园开放日”活动及政策宣传
4月7日起,本镇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可以通过线上进行“校园开放日”活动,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
4月8日,通过《南翔报》、上海嘉定南翔频道http://nanxiang.jiading.cn/、南翔公众微信平台,各学校网站、宣传栏,各村居电子屏等发布本实施方案,宣传招生政策,提高市民对2023年本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本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知晓率。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一网通办”网址: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南翔镇教委咨询电话:59121044 69975606
南翔镇教委地址:古猗园路737号B楼招生登记处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双休日除外)
附件:
1.南翔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与区域
2.南翔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与区域
3.南翔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排序打分表
5.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6.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南翔镇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附件6: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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