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员入户基本条件
在南沙区内的申报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人员,不符合计划指导类入户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备注:以上三类证书只可选其中一类申报
(二)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三)在南沙区引进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年龄、年限、社保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申报单位及其南沙区内关联企业调动的,其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可一并计算(关联企业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认定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放宽学历至高中或中专。对有特殊专长能力、获得重大表彰奖励,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但不符合(一)、(三)项条件的特殊需要人员,由引进单位报送岗位特殊需求说明及人才的专长能力、表彰奖励、工作表现、业绩效应等个人情况,须由相关对口服务的职能部门或镇街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工作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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