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郑州高新区居住证签注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推荐阅读:郑州高新区居住证签注办理指南(材料+流程+地址电话和时间)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