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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4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颁布的《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结合我省风光资源丰富的特色,在地方立法中首次明确“新能源优先入网”,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我省落地落实,促进我省电力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据介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甘肃省新能源发展加力提速。截至2022年底,全省新能源并网装机达到3800万千瓦,同比增长31.2%,较“十三五”末(2355万千瓦)增长近1500万千瓦,装机占比53.8%,跃居全国第二,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外送电量达到56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属于高比例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型电网。
2022年,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推动甘谷、连城电厂66万千瓦煤电复产,争取跨省跨区域互济交易消除硬缺口,有效保障省内电力供应平稳局面。积极支援湖南、四川等省份保供电量128亿千瓦时,为全国电力保供作出甘肃贡献。甘电外送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祁韶直流、河西三通道等重大工程建成投运,跨省跨区域输电能力提升至3390万千瓦,甘电外送21个省份。
为严格落实密集输电通道运维保障工作要求,守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远距离消纳,新颁布的《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密集输电通道保护联合防控机制,将密集输电通道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公共安全管理,确保密集输电通道安全稳定运行。(记者王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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