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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 晨光新材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最资讯

2023-04-19 01:54:59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

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2022 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96,101,2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处于相对快速的发展

阶段,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

合实力,公司正积极推进的重点项目“年产 30 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和“年产 30 万吨硅

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及其他项目建设,需要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90,181,147.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2 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4.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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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240,253,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12,328,900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计未分配利润为 1,263,547,074.41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96,101,200.00 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及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行业,受益于行业技术、产品革新及下游需求的持续增加,

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生产规模持续扩大,生产技术不断改进。受

宏观经济运行及上下游供需状况的影响,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会随着整体经济状况或上

游行业的变化而出现一定的波动,对功能性硅烷行业的影响更加突出。随着国家环保、

安全和“双碳”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功能性硅烷行业发展要求和准入门槛,推动公

司在技术研发、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加大投入。

   公司秉持“绿色、专业、创新”的发展理念,依托现有的循环生产体系,围绕功能性

硅烷产业向上下游延伸,通过推进项目建设和技术改进,进一步优化和丰富公司产品结

构,扩大功能性硅烷品种和产能。

   (二)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目前处于相

对快速的发展阶段,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正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年产 30 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和“年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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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套能力,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30 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公司建设“年

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

和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晨光新材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5)建设“年产 30 万吨硅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工

作正在加快推进,需要持续地投入大量资金。

烷高效、绿色生产技术工艺的研究,优化现有功能性硅烷合成线路;开展新型功能性硅

烷等的合成、生产技术研究;继续开展功能性硅烷和新型硅烷的应用研究,根据下游产

业的需求,针对性地开发功能性硅烷,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性硅烷核心生产技

术,公司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公司开发气凝胶为代

表的硅基绝热材料,并对其下游应用展开研究,以及在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和节能降耗

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持续投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公

司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长期回报投

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

报,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

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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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

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

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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