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资料图)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及其他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
3.对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拒不执行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5.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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