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常住户口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ps: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开通全国异地申领服务,外省市户籍人员暂不可以在上海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居民户口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居民身份证报失单》或《领证凭证》
3、近期照片(六个月内)
1、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填写《临时身份证登记表》,交验《户口簿》,交近期(指六个月内)一寸正面免冠大头像一张(遗失补证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报失单》)
2、经民警调查,所长审核,由分(县)局治安支(大)队审批签发。
3、申领时应领取《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收照回单》
4、派出所审核办理
临时居民身份证可全市通办。已配备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机的152个公安派出所可“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制作、立等可取”。
ps: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窗口地点: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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