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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车牌注销是去车管所吗?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因遗失、灭失或者不再使用的,所有人应当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所有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城南或城东业务大厅办理,并交回原电动自行车号牌。
2、电动车过户怎么申请?
答: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提交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电动自行车过户,可以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城南或城东业务大厅或部分服务站办理。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