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可以!二手房须登记发证,购房时间以登记记薄时间为准。
一、申请对象
2021年7月30日(含7月30日)后,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各层次人才;我县企事业单位经市、县以“一事一议”方式认定的各层次人才(以下简称:“一事一议”人才)。以取得县委人才办发放的“人才证书”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为准。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申请时点前,在我县就业服务满1年,并在我县参加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认定以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为1年(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以“人才证书”视同)为准。由县人社局负责认定。
2、申请人2021年7月30日(含7月30日)后,在我县县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的网上购房合同须经网上备案,购房时间以首次网上签订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须登记发证,购房时间以登记记薄时间为准。由县住建局(房管处)负责认定。
三、办理流程
基本流程:个人提出申请→引进单位签附核准意见→县人才集团受理初审→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县住建局(房管处)核算批准→县人才集团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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