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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2月9日
广州以下四种人户分离的情况属于空挂户或搭户:
(1)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相一致的;
(2)户籍空挂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楼房,并已作安置的,如地铁、内环路、房地产开发等永久性的拆迁户;
(3)把户籍挂在诸如办公楼、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及宾馆、招待所的;
(4)属集体户口和将户口挂在亲戚、朋友、同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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