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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车补贴申请条件(最新)_环球聚焦

2023-01-30 16:15:44 本地宝

购车补贴最新消息:


(相关资料图)

为促进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消费,2022年6月17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印发了《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我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最新消息:补贴政策延时。对个人消费者2023年6月30日前置换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万元财政补贴。

上海购车补贴申请条件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此次购车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个人用户申请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用户信用状况良好,在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下列失信记录:各类税费欠缴信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逃票信息;酒驾等信息;考试作弊信息;涉及财产纠纷的民商事生效判决信息,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信息;从事非法客运信息。

2.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名下的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3.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旧车,报废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转让名下的旧车,转让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用户购买新车,定购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定购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若个人用户在上述期限内与汽车销售机构签署有效的《汽车销售合同》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协议,但因汽车生产厂商原因确需延迟交付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晚于上述期限的,个人用户和汽车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汽车销售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最晚于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并补充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个人用户购买新车,应当于2023年4月30日前在我市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上海购车补贴申请时间

2022年6月17日—2023年4月30日

自2022年6月17日起,个人用户可通过官方指定平台(点击查看申请平台及入口)进行申请,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ps:各类企事业单位用户此次不在补贴支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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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车补贴进度查询入口(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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