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需按《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及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同时需提供缴存地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建部统一的格式)、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资料图】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中贷款所需材料:
(一)商品房贷款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3、申请人(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有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共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5、申请人(含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的征信报告;
6、规范格式的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5000元且超过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
7、签署公积金贷款一手房承诺书;若存在共有人,需签署产权份额承诺书。
(二)二手房贷款材料
1、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收条);
2、《存量房交易资金免监管声明》,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书》及《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3、卖方的《不动产权证书》;
4、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卖方是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现场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卖方离异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5、申请人(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6、规范格式的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5000元且超过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
7、有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共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8、申请人(含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的征信报告;
9、签署公积金贷款二手房承诺书;若存在共有人,需签署产权份额承诺书。
(三)商品房及二手房贷款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两份。
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12329 388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