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招办关于做好年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及新华中学法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计划
(资料图)
南开中学: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40人;
天津一中:理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80人;
实验中学: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60人;新华中学:法语班招生计划 60 人。
以上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
二、组织机构及招生章程
各招生学校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招生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拟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面试(测试)、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负责解释招生录取结果、接待咨询信访等工作。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须全程监督,确保考试招生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包含:报名条件、报名方式、面试(测试)的形式及科目、面试(测试)的时间、招生录取原则、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等内容。
各招生学校于6月9日前,将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并于6月12日前,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2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口,符合202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符合报考的招生学校公布的相关报名条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招生学校,如报考多所,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
招生学校根据本校的报名条件和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生学校须在 6 月 23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1)电子版报送市中招办。
四、面试(测试)
1.面试(测试)时间
6月24日
2.面试(测试)内容
招生学校自主确定面试(测试)的科目及形式,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面试(测试)的形式可以包括面试、笔试、实践操作等。招生学校的面试(测试)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并结合本校相关学科的特色及培养要求确定,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
3.面试(测试)要求
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测试)的考生,须接受入场安全检查。考生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相关考试规定。
五、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1.招生学校须组织参加面试(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方式填写《2023 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 生志愿表》(见附件 2)。
2.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校面试(测试)等情况实行自主招生。7 月 9 日前,招生学校须将录取规则、加盖公章的《2023 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录取考生汇总表》(见附件 3)电子版报送至市中招办。
3.考生一经录取,无需再填写《202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不再参加其他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
4.未被录取的考生须回原学校,在全市统一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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