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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 永萱 李彬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近日,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路段上有货物运输车辆沿途遗洒、飘散污染道路的现象。经执法队员现场取证,系某货运服务企业所属货运车辆装运河砂途中未严格采取防护措施所致。
根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市区运行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容貌整洁。货运车辆应当规范装载,避免载运物遗洒、飘散。在事实证据面前,该货运服务企业承认违法行为。执法队员要求该企业立刻清理干净路面,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规范安装防护措施。经后续调查取证,根据相关规定,永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依法经营,文明行驶,城市更安全。货运车辆沿途遗洒、飘散严重损害了城市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广大货运经营者在经营发展的同时勿忘法律、文明,增强法治观念、文明意识,主动向沿途遗洒、飘散等不合法、不文明的运输行为说“不”,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自觉当好文明城市建设的践行者、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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