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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检察建议助力整治交通路段配套设施问题情况|天天时讯

2023-06-09 17:31:17 正义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正义网乌鲁木齐6月9日电(通讯员聂仲松)经过综合调查证据、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职责和听证会评议情况,6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针对多个路口交通标牌、标线指示不一致的情况制发3份检察建议书,整改相关情况。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石河子市检察院于今年开展了交通配套设施公益监督专项行动,2月7日和3月21日,该院两次组织人员前往城区各路口摸排调查。据了解,多个路口存在交通标牌、标线指示不同的情况:天山路与东五路由西向东,左二车道标牌标线指向不同;天山路与东六路由南向北,左一车道标牌标线指向向左;西一路与天山路由北向南,左一车道,标牌标线指向冲突;天山路与东环路由西向东,左一、右一车道标牌标线指向混乱……“直行也不好,右走也不行。”每次由西向东行驶在石河子市区北三路与东四路前的左二车道上时,石河子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志愿者——新石律师事务所的高阳律师总是犯难。空中标牌显示只能直行,路面标线提醒只能左转。看标牌的还是听标线的?走错一步,轻则扣分、罚款,重则酿成交通灾难。在发现此问题的同时,检察官还了解到由于年久失修,不少道路标线被车轮磨损、被雨水冲刷,已经难以辨认,交通指示功能严重失灵。

此类问题行政机关该不该管?各路段分别由谁管?怎样才能管好管实?5月30日,石河子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官展示检察机关取证情况并出示相关法律依据,逐一听取相关行政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新闻工作者、律师、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6月6日,该院经整合该案件资料后发出3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建设环节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规范在建道路附属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完善配套措施;建议对管理、养护阶段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已交付使用的交通路段配套设施进行排查,整改不符合《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的问题设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维护群众出行安全的做法值得肯定。”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马璇这样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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