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问:2023年在郑州市内养禁养狗怎么处理?
答:《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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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有哪些规定?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携犬只不得进入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运动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城市展览馆、游园、商场、饭店、露天餐饮夜市、影剧院、歌舞厅、浴池等公共场所;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含动物医院)等单位。前款规定以外的公共场所,可以禁止携犬进入,并设置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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