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新建人才公寓应设置多种户型,以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面向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按高层次人才服务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人才公寓分配程序如下:
【资料图】
(一)集中分配。
1.制定分配方案。实施机构结合城区建设、产业发展需求和房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发布,首次分配方案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区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
2.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按规定向实施机构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意向房源。
3.资格审核。收到申请后,实施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列入租赁保障对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4.配租公示。实施机构按照分配方案进行统筹配租,分配结果在番禺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
5.签约入住。配租结果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实施机构与申请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二)日常分配。按上述集中分配第2至第5点分配程序执行。
单位以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与单位签订整体租赁合同,用人单位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分配结果报送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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