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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对象
2023年来湾沚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投产重点企业以及高成长性企业就业,并首次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含芜湖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户籍人员)。
二、申领条件
1.首次在湾沚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投产重点企业以及高成长性企业就业(之前未在湾沚区企业参保);
2.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满1个月、3个月或6个月;
3.户籍为芜湖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
注:本政策与省市其他政策有重复或交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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