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2023年3月修订版)》,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其中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1.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格为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格为认定标准。二手房过户交易计税价格须与网签备案合同价格一致,如不一致,公积金贷款申请无效,不予放款;
2.具体额度计算公式:
a: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按以上两种公式计算得出的低值,且不超过我市当前最高贷款额度;
3.最高贷款额度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为准。
4.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家庭月收入的50%。
》》芜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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