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籍贯或户籍为商河县的,或父母、配偶在商河县长期工作生活的,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未消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档案中存在问题未处理到位的;按照法律或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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