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65岁以上有吗?
答:没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发放对象为: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下(不含65周岁)人员,超过65周岁将停止发放。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残疾人交通补贴:
(1) 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享受补贴;
(2) 自愿放弃享受补贴的,填写《自愿放弃上海市残疾人交通补贴声明承诺书》,经街镇审核后,于次月终止享受交通补贴;
(3) 因年满65周岁的、不再具有本市户籍的(户籍迁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以及证件注销的,经街镇审核后,于次月终止享受交通补贴。
温馨提示:
年满65周岁后,不需要提出停发补贴的申请,系统会自动识别,于年龄届满的次月停止发放补贴,无需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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