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方面,实际上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在社卫机构就医,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是在市内医疗机构发生的急救和抢救,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是针对在辅点医院及转诊至医院,按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2023年约为889元)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在医院限额用完后,可继续在社卫机构按照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门诊就医待遇亮点
1、直接到辅点就诊可报销
放宽了首诊点的选择,对于选择了辅点的参保人,在辅点医院直接就医的,可以按规定直接使用医保报销,可无需转诊。
2、提高了社区首诊转诊支付比例
为提高在社区首诊的积极性,经社区主点首诊后,转诊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最高上调了15个百分点,调整后到社区首诊比例为70%,经社区首诊转诊至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
3、提高签约家庭医生参保人的社区支付比例
对于签约家庭医生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参保人,其在社区门诊就诊的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即由70%提高至75%。
4、新增了倾斜支付比例
为引导患常见病、多发病等社卫机构诊治能力范围内疾病的人群在“社区首诊”,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在医院或其他门诊部等非社卫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向其倾斜,下一自然年度在定点社卫就诊支付比例上涨5个点,该部分比例上涨可与签约家庭医生增加的百分点叠加,即社区就诊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
5、增加退休人员支付比例
政策向退休人员倾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满医保年限的参保人,门诊就诊待遇可增加2个百分点。
6、提高了异地备案人员普通门诊待遇
报销比例及年度限额均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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