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凌晨7点,四川泸州市合江县白米镇转龙湾村,村民们自发聚在一起,送别合江中学18岁高中生詹力玮最后一程。8月16日上午,詹力玮在下水营救网上认识的钓友唐某煌时,二人不幸双双溺亡——为了救朋友,即将读高三的詹力玮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我们教会儿子游泳,引导他要正直、善良、见义勇为,却没教会他救人前要学会保护自己,更没提醒他水中救人本身也很危险……”8月21日,詹力玮的妈妈钟雪琴告诉记者,现场唯一目击者李某福向警方证实,詹力玮系下水营救钓友唐某煌时被唐某煌抱住,最终两人均不幸溺亡。
因此,钟雪琴认为儿子系救人丧生,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我们不是要什么赔偿、奖金,只希望他的行为得到一个实事求是的认定,以告慰他的在天之灵。”她说。
(资料图)
▲詹力玮生前体育成绩优秀
唯一目击者
他下水营救溺水钓友
二人均不幸溺亡
根据钟雪琴向记者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事发现场只有3个人,分别是詹力玮、唐某煌和李某福。其中,她的儿子詹力玮刚满18周岁一个多月,唐、李二人均21岁。詹力玮与唐某煌二人是通过微信群认识的钓友,李某福又与唐某煌是钓友,但詹力玮和李某福此前并不认识。
事发后,钟雪琴等亲属一直想寻找目击者李某福,但几天过去一无所获。好在8月21日,钟雪琴等家属从警方复制到李某福的笔录材料,才最终得知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并了解到第三人证实詹力玮系因营救他人溺亡。
李某福的笔录显示:8月16日早上5点过,“黑人”(唐某煌绰号)约他钓鱼。约好碰面地点10多分钟后,唐某煌带着詹力玮与他会合。李某福称,他和詹力玮并不认识,詹力玮甚至没带鱼竿和鱼线。
3人先到合江县荔江镇黔鱼洞河边钓了两个小时,但一无所获。此后,唐某煌打电话向朋友询问哪里好钓鱼,此后3人转移到真龙镇集中村“泰和世家”附近的赤水河河边继续钓鱼。1小时后,3人还是一无所获,此时已是上午10时左右,天气闷热起来,三人收竿准备往回走。
李某福说,临走前唐某煌表示想下水玩一会儿,并对詹力玮开玩笑说:“我不会游泳,如果我溺水了,你要来救我哈。”没想到,唐某煌一语成谶,下水几分钟后,他就开始在水里扑腾并呼喊“救命”,詹力玮见状立马跳进水中救人。
“‘黑人’当时很慌乱地抱着他朋友,他们两个在水里浮浮沉沉,一上一下。”见此情形,李某福急忙将鱼竿的鱼线扔过去让两人抓住,但很快,唐某煌溺水被冲走,而詹力玮还在水中挣扎。“詹力玮曾抓住鱼线,当自己将他往回拉的时候,鱼线突然断了。”李某福再次跑回岸边去拿另一根鱼竿,再转头时詹力玮已被冲到下游十多米远。
李某福向下游岸边跑去,再次扔过去鱼线,鱼线缠住詹力玮的手才将他拉上岸。遗憾的是,尽管李某福称自己及时对詹力玮进行抢救,但他始终没反应,随后李某福立即打120求救,并拨打了110和119。不幸的是,詹力玮和唐某煌均溺水身亡。
▲事发水域
记者探访
事发河段水流湍急
河边立牌“禁止游泳”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水域是赤水河中一个由浅入深的鹅卵石滩头,位于合江县真龙镇集中村境内,小地名叫“鲤鱼灏”。
居住在岸边的村民李大爷告诉记者,事发地浅滩有一条车行道通往河中心,冬天枯水季节,汽车可以开进卵石滩,很多人在河滩上玩耍、烧烤,此时,河滩露出水面,远看像一条鲤鱼,因此被当地人称为“鲤鱼灏”。“汛期石滩全被淹没,越往里走水越深。”李大爷告诉记者,延伸入水中的车行道两侧各有一个深水沱,几米深。
李大爷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周围邻居都说没听到有人呼救。而且由于地形的原因,即使水边有人呼救,在高出几米的地里干活的村民也听不见。后来警车、消防车、急救车赶来,当地村民才知道“鲤鱼灏”又出事了……
实际上,这已不是鲤鱼灏第一次发生溺水事件。
70多岁的李大爷仍清楚地记得,在8月16日溺水事件发生前,“鲤鱼灏”还发生过两次溺水事件:一次是10多年前,有人在“鲤鱼灏”翻船,人被淹死了;另外一次是3年前,1名13岁的孩子在“鲤鱼灏”被淹死。
“加上这次两个人,“鲤鱼灏”已经淹死了4个人。”李大爷说。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赤水河“鲤鱼灏”段的水流湍急,水色很深,意味着水也很深。在河边杂草丛中,立有一块“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红色警示牌。河对岸也有人钓鱼,但由于河面宽阔、水深难测,这里一旦发生溺水等紧急情况,河对岸的人完全帮不上忙。
妈妈:儿子正直善良乐于助人
希望认定儿子见义勇为
记者了解到,詹力玮身高1.76米,体重150斤,是合江中学高二学生,开学就进入高三。其母钟雪琴说,詹力玮学习成绩一般,是班里的体育特长生,身体综合素质还是非常不错的。詹力玮从小就被送到游泳学校学会了游泳,但没在长江、赤水河等江河游过,更没有水中救人的经验。
▲詹力玮和妈妈旅游时合影
詹力玮的爸爸在北京工作,平时是母亲钟雪琴在合江照顾他和姐姐。原本,詹力玮打算通过体育特长考上大学,父母和姐姐都对他充满了期待。“我们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因为救人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事发几天来,钟雪琴悲痛万分,至今难以自抑。
“我知道,他要是看到有人溺水,肯定是要去营救的。”钟雪琴向记者回忆,2021年夏天,她和朋友在合江县滨江路洗车时,一个小女孩落入长江,钟雪琴发现后立即跳入水中救人,结果自己也差点溺水。好在她一把将女孩捞出了深水区,自己也脱险上岸。
钟雪琴救人的事只有很少的人知道,钟雪琴回家后给儿子詹力玮讲述了自己救人的经过和经历的危险,詹力玮听完后为妈妈竖起了大拇指,同时也告诉妈妈:“如果当时我在,就不用妈妈去冒险了……”钟雪琴说,当时她觉得儿子挺善良勇敢,精神可嘉,遗憾的是没有及时教会他要学会保护自己。
钟雪琴认为,根据事前詹力玮发给朋友的照片、视频,再结合李某福的证言,完全可以证明詹力玮系因营救唐某煌而溺亡,因此她希望有关部门能认定詹力玮的见义勇为行为,弘扬他的精神,“我们不是要什么赔偿、奖金,只希望他的行为得到一个实事求是的认定,以告慰他在天之灵。”
钟雪琴还告诉记者,“我们两家孩子的遗体都停放在同一家殡仪馆,唐某煌父亲来过一趟。我们说想为孩子申报见义勇为,他表示不会参与这件事。”钟雪琴说,他们至今也没有唐某煌家属的电话号码,也不知道他们家住哪里。
钟雪琴还称,事发后詹力玮的手机一直解不开,只有解开他的手机才能知道当天他们相约的具体情况,因此恳请热心人士帮忙解锁詹力玮的手机,以便进一步厘清事件真相。
律师观点
鼓励见义勇为
也要提倡“见义智为安全救人”
四川鸿章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赵光华律师表示,如果目击者向警方讲述的事情经过属实,詹力玮的英勇行为值得表扬和称赞,但不宜被未成年人效仿。当地管理者已在赤水河边树立警示标语,任何人都应当遵照执行,不能心存侥幸。死者唐某煌已经21岁,其忽视“禁止游泳”的警示标牌而下水遭遇意外,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顾自身危险抢救溺水者,但最终因没有确保自身安全,最后两人一并溺亡,令人痛惜。
赵光华认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发现他人有危险,应当采取谨慎手段施以援手。同时,对于救人者詹力玮可以依照“见义勇为”有关法规申报见义勇为。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如果目击者向警方讲述的事情经过属实,为救溺水者而遇难的18岁少年詹力玮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詹力玮本身对溺水者既没有法定救助义务,也没有先行行为构成的救助(作为)义务。因此,他主动下水救人的行为无疑是为了保护他人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予以救助的见义勇为。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见义勇为事迹”,因此,包括詹力玮的亲人在内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对詹力玮见义勇为的行为予以确认。
“当然,我们在鼓励见义勇为的同时,更应该提倡‘见义智为’,也就是采取更安全有效的行为和方式去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比如使用竹竿、绳子或救生圈(轮胎)等抛掷给溺水者,让对方得到有效救助,也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林小明表示。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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