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参保人在市区就医,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城镇职工: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 95%;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700 元,支付比例为85%;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900 元,支付比例为 83%;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200 元,支付比例为 80%。
城乡居民: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 90%;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800 元,支付比例为75%;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000 元,支付比例为 65%;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500 元,支付比例为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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