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政策
1.发放生活补贴:“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每人每月800元。
2.生活补贴采取年度申报,年度发放的方式进行申报,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相关资料图)
二、申报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于2022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新引进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在职在岗、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年工资性薪酬低于20万以下 “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技师)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按规定在我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3.年工资性薪酬低于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
3.学历、资格证明
4.劳动合同
5.12个月工资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
五、办理流程
1.发布通知。市人社局在“智汇无为人才服务平台”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生活补贴申请实行线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智汇无为人才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线上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
(3)学历、资格证明。申请人学历、资格证书(以申请人首次申请时点所持最高学历、资格证书为准);
(4)劳动合同。须为生活补贴申请时点,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5)引进人才来无当月开始至12个月的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年工资性薪酬不包括股权分红、人才在市外兼职或其他个人获得的奖励性收入;收入单须明确月度应发工资情况,加盖单位财务章)。
3.审核。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填写保存并提交成功后,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
4.公示。市人社局将审核结果在“智汇无为人才服务平台”和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将结果函告市财政局,公示有异议的,可申请人工复核。
5.资金兑现。无为市人才生活补贴资金采取直接划拨方式,市财政局接到市人社局资金申请后,在30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直接划拨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七、附则
1.生活补贴申请通过审核的,续发期间须核验是否符合年薪要求。年度申报只须提供人才12个月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
2.因申请人个人工作或者年薪等发生变化,不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时,予以停发,符合发放条件后,重新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发放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三年。
3.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助资金,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关键词: